“1+6”规则体系下的电力交易十二场景
场景1:分时段带曲线的中长期合同与现货差价清算
场景2:代理购电直通现货的零售模式(本文)
场景3:能量与辅助服务的联合出清
场景4:容量补偿机制乃至容量市场机制
场景5:虚拟电厂与负荷聚合商的市场化参与
场景6:储能的“能量+容量+辅助服务”三位一体模式
场景7:输电权与阻塞费用的管理场景
场景8:园区及配网侧的本地化交易
场景9:政府授权合约的保供与结算
场景10:售电公司的曲线管理与偏差优化服务
场景11:跨省跨区的价差交易
场景12:车网互动(V2G)的商业化应用
引言
01 场景定义与核心逻辑
本场景是指由电网企业或售电公司作为代理购电方,在批发市场(特别是现货市场)为终端用户采购电能,电价直接按批发市场价格传导给用户的一种零售模式。
这一模式的核心逻辑在于价格直通:让终端用户承担实时电价信号,鼓励其调整用电行为,同时由专业代理降低交易门槛、提供服务。
与传统固定电价零售不同,直通现货模式下用户电价随行就市,可能在高峰时段电价飙升、低谷时段电价很低,从而引导削峰填谷的用电行为。
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当其尚未直接参与市场、又无意签长期固定价合同时,选择“现货直通”的代理购电可以获得批发市场的优惠价格(例如新能源出低价时受益)以及价格透明度,但同时也需承担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代理购电的主体可以是电网企业(对未直接入市的小用户进行保底供电)或具备资质的售电公司,代理方通过收取一定服务费用或在批发价基础上加价获得收益。
该模式在市场化初期具有重要意义,能起到降低用户准入门槛、让不具备专业能力的中小用户也能间接参与市场,并通过价格传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02 规则依据与关键条款
“代理购电直通现货”模式已在“1+6”规则中有明确体现。
一是《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规定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应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未直接参与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这为电网企业代理一般工商业用户购电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对代理购电用户在现货中的参与进行了说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在现货市场中不自行报价,其用电需求由电网企业打包代表申报。现货交易出清后,这些代理用户的用电量按照现货价格结算,其电费由电网企业统一代收代付。
第六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的偏差电量应按照现货市场价格结算”。这意味着代理购电用户实际用电与预报不符的差额,同样按实时现货价计算电费,用户最终承担该成本。
为了保障民生用户,规则还规定为了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即工商业用户承担了居民执行稳定电价所带来的价差),但对于参与市场的工商业用户而言,并无此类价格保护,其用电费用完全随市场波动。
此外,《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提供相应配电服务,并按用户委托提供代理购电服务,这赋予了拥有配网运营资质的售电公司代理购电的职责,使其可以开展“现货直购直销”的零售业务。
信息披露规则也要求售电公司公开披露其零售套餐产品信息,保障用户知情权。
这些条款共同构成了代理购电模式的制度框架:电网企业和合规售电公司都可以充当代理人,将批发市场与终端用户衔接起来,并严格执行现货价格传导和结算。
03 市场主体与操作流程
本场景中的主体包括代理购电方(通常为当地电网公司或取得配售电资质的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主要是中小工商业用户,有时也包括自愿选择市场化的居民用户群体),另外还有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在幕后支持。
典型操作流程如下:
现货市场出清获得边际电价和发电计划后,代理用户负荷全部满足(一般不会削减),代理方获得了为用户购电的电量和价格。
3.4现货直通计价
根据规则,代理购电用户的用电量按现货价格结算。具体做法通常是,交易机构将代理用户对应的负荷电量乘以当时段现货价格,计算出该用户群体总电费,作为结算依据的一部分;由于采用“日清月结”,每天结算当日代理用户电费,月末再汇总出账;代理方则根据各用户计量的实际用电量按现货时段价计算其应付电费。
3.5电费收缴与分摊
电网企业作为代理人,按月向用户开具电费账单,账单中电能量费用部分直接引用现货结算结果,即用户月度电费=∑(各时段用电量×现货价)。
若用户类别享有政府定价(如居民、农电),则实际收费按政府规定电价执行,其与现货价差额计入交叉补贴,由其他用户承担;对纯市场化用户,则全额收取现货价电费。
代理服务费可在账单中单列,或隐含在统一电价中,电网企业随后将电费扣除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后,支付给上游发电企业,实现代购代付闭环。
3.6偏差调整
若月末发现代理用户总体用电与日前申报有偏差,可能需要按实时结算结果调整费用。一些地区为了简化,对代理用户通常不单独考核偏差,实际等同于全量实时结算(因为负荷必须实耗平衡)。
现货规则明示代理工商业用户偏差直接按现货价算,无额外惩罚,这意味着代理方预测不准导致的偏差费用最终也由用户承担,所以代理方应该提升预测准确性,以避免用户不满。
04 价格形成与结算机制
在代理购电直通现货模式下,价格形成完全依赖市场,代理方本身不参与定价,只是价格通道:
4.1批发端价格形成
由现货市场根据发电侧报价和需求曲线出清,边际电价随供需变化实时形成。例如高峰时段负荷高企、机组报价抬升,则现货价上涨;低谷时段新能源富余、负荷较低,则现货价走低。
由于代理用户需求通常缺乏弹性且不报价,所以在现货中充当“价单受者”,加剧了高负荷时段的价格上涨压力,这也正是鼓励更多用户直接参与并主动响应的原因。
4.2零售端价格传导
批发市场价格经由代理方等价传导给终端用户。也就是说,终端用户的用电结算价=批发现货价+固定代理费(若有)。例如某工业用户当月用电10000kWh,假设分时现货结算总费用5万元,则用户电费即5万加上代理服务费(若按电量每度1分,则另加100元),总计5.01万元,这种“成本加成”模式确保代理方不承担价格风险,用户获取真实价格信号。
4.3结算差异讨论
这里的方式一/二主要体现在批发侧结算,而对零售侧来说,无论批发市场采用哪种合同结算方式,代理直购用户由于没有锁定合同,其费用直接按实际用电量和现货价计算。
所以对于代理购电用户来说,方式一和方式二并无显著差异——两种方式只影响那些签有中长期合约的市场主体的结算,而代理用户本身是全量现货裸露。
唯一的可能差异在于:如果代理用户属于某种长期保供合同覆盖范围(例如政府为特定用户授权低价合同电量),那将转化为政府授权合约情况,需专项结算。
在一般情况下,代理购电用户的电价就是现货价本身,没有平滑器,这与前一篇中的场景1的合同+差价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4.4服务费定价
代理方通常通过监管批准的方式收取服务费,如对暂未入市用户,国家可能规定电网企业代购电服务只能收取很低的费用或不额外收费,以保障用户公平。
而售电公司若作为代理,则其收费由市场竞争决定,可能采取低基本费+利润来自批发零售价差的模式,如果市场充分竞争,代理费用会被压低到接近代理成本。
05 商业模式与价值实现
代理购电直通现货模式的商业本质在于服务贸易而非差价贸易,代理方通过提供交易便利、承担数据申报和结算等服务来获取收益,而不通过囤积电量或价差套利获利。
对于电网企业而言,代理购电更多是政策性职责,收益可能仅限于基本供电服务费,但其价值体现在保障了未入市用户的可靠供电(履行“保底供应”义务)以及将市场化红利传导给用户。
对于售电公司来说,代理购电是一种零库存、低风险的商业模式。不需像传统售电那样承担购销价差风险,只收取服务费或很小价差即可盈利,因此资金和风险要求较低,这吸引一些中小售电公司专注于做“现货电价通道”,通过批量代理中小用户来赚取规模效益。
此外,该模式为用户创造的价值在于:降低了参与市场的门槛,中小用户无需自行研究复杂的市场规则、无需投入人力盯盘报价,就能通过代理获取市场电价。
代理方同时可以为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如用能咨询、负荷管理建议等,帮助用户在高价时段压降用电、低价时段多用电,从而进一步节省电费。
长期来看,随着用户逐步成熟,代理购电模式可能演进出差异化的零售产品:比如“批发价直通套餐”“分时批发价+固定价上限套餐”等,由售电公司设计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用户需求。
在绿色电力消费兴起背景下,代理方还可将绿电证书等价值附加在直购电中,增厚服务内容。
总的来说,该模式重塑了传统售电商业模式,由赚差价转为收服务费,更加透明和公平,也符合电力商品属性由计划转市场的趋势。
06 挑战、风险与前瞻
代理购电直通现货在实施中需要应对若干挑战:
6.1价格波动风险向用户转移
终端用户暴露在现货价格波动下,若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手段,可能难以承受极端价格(如罕见高峰电价),这对一些成本敏感企业形成冲击,可能引发对市场的不满。
因此,尽管规则设计上将工商业用户完全市场化,但实际推进中需要考虑设置风险缓冲机制,如阶段性价格上限、关键时段的政府干预预案等,以防止用户出现严重亏损或停产潮,当前居民和农业用户仍由政府定价保障,工商业用户应具备一定风险承受度,但中小企业也需要政策关注。
6.2用户逐步直接入市
代理购电应是市场培育的过渡形态,随着市场成熟,大用户会倾向直接注册参与交易或选择更加个性化的售电公司服务。
因此,代理购电用户规模应随时间下降,规则上已强调原则上工商业用户都应直接参与交易。未来需要平衡好退出机制,当用户由代理转为自主购电时,如何平滑过渡、结清费用、避免重复收费等,需要制定流程。
6.3信息技术与结算
代理购电涉及海量小用户数据按分时电价结算,对结算系统提出较高要求,计量自动化、数据通信必须跟上,否则结算账单误差可能引发纠纷,幸运的是,信息披露和计量结算规则已对数据精度、账单出具做出统一要求。
在前瞻方面,随着分时电价直通,广大用户会逐渐培养价格响应意识,为需求侧响应提供基础,一旦价格足够灵活,中小用户通过代理感受到节省电费的空间,将可能投资于能效和储能,提高用能弹性。
另外,智能技术可与代理购电结合,即时向用户推送电价信号和用电建议,实现更主动的用电优化,这实际上为未来构建广泛的虚拟电厂和负荷聚合奠定用户基础。
总体而言,代理购电直通现货是统一电力市场过渡期的重要模式,在保障可靠供电的同时,将市场信号传递给终端,有助于全社会用电效率提升。
长期看,它将随着用户成熟度提高而逐渐淡出主要地位,更多用户将转向直接参与或差异化合同,但在某些用户群体(如对价格敏感但无力直接参与者)中,这一模式可能长期存在,成为市场体系中基础的“保底”层。
【版权及使用须知】
公众号“介子九维”的所有原创内容,均保留完整版权
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以任何形式在商业场景中转载或使用
本人提供的各类《指南》等文件中的分析、建议内容,不代表官方立场,仅作为企业申报参考性信息分析,供业内人士交流学习使用,本人不承担申报失败的任何风险